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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医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为确保我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招生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厦门医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厦门医学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厦门医学院(全国代码:12631)

    第四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六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第七条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历相应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厦门医学院2021年详细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安排等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情况为准。

    第九条 厦门医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条 厦门医学院对实施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的省份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规则进行。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网站公布的为准。对于有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考生选考科目需与要求相符方可报考。

    第十一条 厦门医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学校医、护、药、技类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厦门医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录取时,厦门医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厦门医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性别。

    第十五条 厦门医学院在福建省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项目中(简称“定向生”),其招生对象、录取程序、教务管理、毕业就业等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定向生录取后需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厦门医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各项政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透明、择优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厦门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关于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厦门医学院在录取过程中,尊重考生志愿,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调档原则及调档比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录取。


                                               第六章 专业调配原则

    第十九条 厦门医学院对于学校进档考生,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其他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第二十条 厦门医学院专业调配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至计划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若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仍无法确定排序,则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厦门医学院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专业调剂仅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第七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 厦门医学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厦门医学院收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文件执行。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闽价费【2014】183号)执行收费。

    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执行收费。

    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办理。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为970元/生.学年(6人间)。

    第二十四条 厦门医学院有完整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校内勤工助学等多元组合的资助体系,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

    第二十五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厦门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厦医教[2019]40号)》,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二十六条 录取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厦门医学院招生网站和“厦门医学院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xmmc.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xmmc.edu.cn/zsxx/

    公 众 号:厦门医学院招生在线

    咨询电话:0592-6275566、0592-6375566

    传真号码:0592-6275566

    监督电话:0592-5953811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厦门医学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本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厦门医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面向中职)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

    层次

    学制(年)

    计划数

    学费(元/年)

    备注

    86医药卫生类

    生物制药

    本科

    4

    3

    4800

    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86医药卫生类

    药学

    本科

    4

    3

    6000

    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86医药卫生类

    海洋药学

    本科

    4

    2

    6000

    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86医药卫生类

    中药学

    本科

    4

    3

    6000

    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86医药卫生类

    医学检验技术

    本科

    4

    3

    6000

    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86医药卫生类

    康复治疗学

    本科

    4

    6

    6000

    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86医药卫生类

    口腔医学技术

    本科

    4

    6

    6000

    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86医药卫生类

    化妆品技术与工程

    本科

    4

    4

    4800

    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86医药卫生类

    护理学

    本科

    4

    32

    6000

    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86医药卫生类

    助产学

    本科

    4

    8

    6000

    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说明:  1.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档案分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的成绩。

      2. 体育类专业投档线为考生档案分与专业分之和(档案分和专业分须分别达到本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 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4. 部分高校提出了单科成绩调档要求,具体已在备注中说明。

      5. 计划数中包含投档前学校增加的计划。

    科类院校代码院校名称计划数投档线语文数学英语备注
    理工类3572厦门医学院1552711994117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鼓浪屿救世医院于1900年设立的医学专门学校。学校由校本部、一所直属三级附属口腔医院(厦门市口腔医院)和一所非直属三级综合性附属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组成。校本部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占地222亩,在建中的新校址位于集美区,占地502亩。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9人(不含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其中研究生学位133人(博士43人),高级职称58人,双师素质教师85人;开设5类共20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600余人;仪器设备总值1.4537亿,生均近3.2万元。馆藏图书31万册,电子图书226385种,……【详情】

    生物制药药学海洋药学中药学
    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化妆品技术与工程
    护理学助产学

    由于各院校针对某一技术专业,在师资力量、资源调配、培养目标上都略有不同,因此在一些主要课程的设置上也存在差别。这也导致了就算是同一技术专业,不同院校毕业后的发展前景都有所不同。那么小编也在此提醒各位考生,报考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学校发布的官方消息,慎重考虑。


                     

    为确保我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招生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厦门医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厦门医学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厦门医学院(全国代码:12631)

    第四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六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第七条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历相应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厦门医学院2021年详细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安排等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情况为准。

    第九条 厦门医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条 厦门医学院对实施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的省份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规则进行。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网站公布的为准。对于有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考生选考科目需与要求相符方可报考。

    第十一条 厦门医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学校医、护、药、技类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厦门医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录取时,厦门医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厦门医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性别。

    第十五条 厦门医学院在福建省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项目中(简称“定向生”),其招生对象、录取程序、教务管理、毕业就业等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定向生录取后需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厦门医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各项政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透明、择优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厦门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关于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厦门医学院在录取过程中,尊重考生志愿,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调档原则及调档比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录取。


                                               第六章 专业调配原则

    第十九条 厦门医学院对于学校进档考生,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其他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第二十条 厦门医学院专业调配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至计划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若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仍无法确定排序,则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厦门医学院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专业调剂仅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第七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 厦门医学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厦门医学院收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等部门文件执行。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闽价费【2014】183号)执行收费。

    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执行收费。

    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办理。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为970元/生.学年(6人间)。

    第二十四条 厦门医学院有完整的奖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校内勤工助学等多元组合的资助体系,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

    第二十五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厦门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厦医教[2019]40号)》,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二十六条 录取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厦门医学院招生网站和“厦门医学院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xmmc.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xmmc.edu.cn/zsxx/

    公 众 号:厦门医学院招生在线

    咨询电话:0592-6275566、0592-6375566

    传真号码:0592-6275566

    监督电话:0592-5953811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厦门医学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本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厦门医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鼓浪屿救世医院于1900年设立的医学专门学校。学校由校本部、一所直属三级附属口腔医院(厦门市口腔医院)和一所非直属三级综合性附属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组成。校本部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占地222亩,在建中的新校址位于集美区,占地502亩。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9人(不含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其中研究生学位133人(博士43人),高级职称58人,双师素质教师85人;开设5类共20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600余人;仪器设备总值1.4537亿,生均近3.2万元。馆藏图书31万册,电子图书226385种,……【详情】

    生物制药药学海洋药学中药学
    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化妆品技术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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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各院校针对某一技术专业,在师资力量、资源调配、培养目标上都略有不同,因此在一些主要课程的设置上也存在差别。这也导致了就算是同一技术专业,不同院校毕业后的发展前景都有所不同。那么小编也在此提醒各位考生,报考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学校发布的官方消息,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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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3
    •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目前,保利文化已成功并购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正加快筹建保利艺术学院的步伐。保利艺术学院将依托保利集团的优势,引进国际资源,走国际化办学渠道。保利已与耶鲁大学、卡内基梅伦大学、巴德学院达成合作办学意向;故宫博物院、故宫学院已与保利正式签订协议,在厦门安防科技学院设立故宫....

      12-03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3年。现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院校”“全国....

      12-03
    • 厦门工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工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厦门工学院。第三条 学校代码:13115。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五条 招生层次:本....

      12-0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院校....

      12-03
    • 闽南理工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闽南理工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闽南理工学院2....

      12-03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教育厅有关规定,为规范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办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

      12-03
    • 厦门医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

      为确保我校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招生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

      12-03
    •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面向普通高中毕业) 为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9〕5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

      12-03
    •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三条 学校代码:13975第四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

      12-03
    • 龙岩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第一条 为了规范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龙岩学院(国标代码:11312)。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东肖北路1号,邮编:364012。第四条 办学性....

      12-03
    • 三明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校2021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三明学院 (国标代码:11311)第三条 学....

      12-03
    •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4046)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

      12-03
    •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为了确保我院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突出“惠民、公平、安全”三个重点,规范招生管理,提高招....

      12-03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

      12-03
    • 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精神,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12-03
    • 三明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校2021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三明学院 (国标代码:11311)第三条 学....

      12-03
    • 华侨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部分省市2018年单招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了,那么填报单招专业志愿时该如何选择单招学校呢?福建省厦门市单招学校哪个最好?高职单招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福建省厦门市高职单招学校有哪些?,供大家在报名选择专业院校时作参考,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为准。 华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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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3
    •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招生章程-计

      为规范2021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高等....

      12-03
    •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为了确保2021年普通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和教育部、省....

      12-03
    •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为确保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13(国标....

      12-03
    •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一、院校层次、性质学校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232学校地址: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邮编362200)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12-03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

      12-03
    •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为了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国标码13976)第二条 办学性质、层次....

      12-03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全国各省(市、....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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