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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85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英国、美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及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专业深度合作,建立了适应学生跨境学习需求的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境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目前每个秋季学期招生120名学生,分为四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各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1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3个本科专业。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普通类录取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蒙古、浙江、山东、河北、重庆、辽宁除外)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方式,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等情况调剂到相关录取未满额专业(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第二十一条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普通类在浙江、山东、河北、重庆、辽宁按照“专业+学校”的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北京、海南、天津、福建、广东、江苏、湖北、湖南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嘉庚学院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的方式投档录取的省份,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

    1.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相应的艺术本科线基础上,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内蒙古艺术类除外,对于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含调剂志愿,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内蒙古艺术类录取时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若出现录取排序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第二十一条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仅有英语、日语。

    第二十一条 同分专业录取原则:

    嘉庚学院原则上遵循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关于同分考生专业录取排序规则。福建普通类或艺术类考生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实施。

    其它各省市若无相关规定,如考生出现同分情况,普通类各专业录取则先以投档分(含平行志愿特征分或同分排位)高者优先;如投档分相同,以高考原始分高者优先;如高考原始分又相同,原则上按以下各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注:下文“综合”科目在“3+3”的新高考改革省市先看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看次高成绩;在“3+1+2”的新高考改革省市先看物理或历史成绩,再看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1.英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2.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法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3.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税收学、网络经济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专业依次按数学、英语、语文、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4.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风景园林、物联网工程、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机器人工程等理工科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艺术类各专业按照第十七条中的规定进行录取,若出现排序分数相同的情况(福建、内蒙古除外),如高考改革省份有同分排位,则同分排位靠前者优先,否则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先投档分(含平行志愿特征分)后原始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若以上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等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000元人民币;

    6.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7.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三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嘉庚学院及各院系还设立了中国银行奖学金、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五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六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 6288720)。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嘉庚学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嘉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嘉庚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jgxy.xmu.edu.cn (教育网) , http://www.xujc.com (公网)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 363105  

    联系电话: 0596-6288416 

    传  真: 0596-6288814 

    电子邮箱: admissions@xujc.com 

    咨询 Q Q: 651042041

    招生网站(WEB&WAP): http://zsb.xujc.com

    新浪微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 信 号: xujc_zsb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省份科类招生计划第一轮投档分数录取分数批次线
    最高最低平均最高最低平均
    广东文史41543527533.1543527533.1455
    理工73501456466.67501456466.67390
    浙江不分文理185582558567.61各专业录取分数
    595/496
    上海不分文理63512409417.7512409417.7403
    山东文史29553532536.9553532536.9503
    理工49525475489.9525475489.9443
    北京文史2505504504.5507505506480
    理工2488484486488484486423
    辽宁文史22563542549.8563542549.8482
    理工43530459476.2530459476.2369
    江苏文史68367315322.0367315322.0277
    理工130365337345.7365323344.9307
    广西文史45571483499.5571483499.5388
    理工83504446463.9504377459.5347
    河北文史36559538543.2559538543.2461
    理工61528487494.9528487494.9379
    内蒙文史21536494509.8536494509.8436
    理工42501369*451.5501369*451.5352
    江西文史57564546550.3564546550.3502
    理工115531493500.8531493500.8449
    贵州文史43
    535516522.9538516523.3453
    理工68476426439.6476426439.6369
    河南文史39542521526.7542521526.7447
    理工82529479488.7529479488.7385
    天津文史17476465469.2476465469.2428
    理工38467432440.3467432440.3400
    重庆文史14
    532518524.3532511523.3458
    理工28518478488.0518477487.5
    435
    四川文史34556530536.2556530536.2472
    理工62550523532.3550470530.7459
    湖北文史24543527532.9543527532.9445
    理工47502478486.2502478486.2388
    海南文史16701620636.6701620636.6522
    理工25735560598.0735560598.0481
    安徽文史29562547550.6562547550.6504
    理工57509484489.0509484489.0426
    云南文史29567541549.2567496546.0480
    理工43580506522.8580495522.5435
    福建文史573549511523.2549508522.3464
    理工1210512448463.6512448462.8393
    新疆文史20509484491.8509484491.8387
    理工45457422432.4457422432.4326
    西藏(汉/少数民族)文史5451/357
    409/326430/338451/357409/326430/338320/300
    理工3380357368.3380357368.3320/283
    陕西文史22510495500.6510495500.6400
    理工38480440448.4480440448.7363
    吉林文史11524468479.6524468479.6372
    理工29468425442.3468425442.3350
    青海文史24514446456.4514446456.4405
    理工36492371386.3492371386.3348
    湖南文史27541527531.9541527531.9495
    理工50502450459.7502450459.7414
    山西文史28511488494.7511488494.7405
    理工53471425435.7471425435.7352
    黑龙江文史17485446459.6485446459.6348
    理工33480403421.8480403421.8324
    甘肃文史23500485490.5500485490.5400
    理工42471439445.7471439445.9366
    宁夏文史16534511518.0534511518.0455
    理工24446426431.3446426431.3381

    * 1人断档,其余最低分426

    因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或自愿放弃志愿造成缺额,而进行征集志愿使部分省份录取线低于投档线


    说明:1.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档案分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的成绩。

      2. 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排序分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结果保留1位小数。体育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排序分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3. 体育艺术类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须分别达到本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 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科类院校代码院校名称投档线语文数学英语
    文史类3519厦门大学嘉庚学院52911011484
    音乐(文)3519厦门大学嘉庚学院320.510183104
    美术(文)3519厦门大学嘉庚学院303.411055105
    舞蹈(文)3519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95.9987053
    理工类3519厦门大学嘉庚学院46910971105

    省份科类招生计划第一轮投档分数录取分数批次线
    最高最低平均最高最低平均
    广东文史41543527533.1543527533.1455
    理工73501456466.67501456466.67390
    浙江不分文理185582558567.61各专业录取分数
    595/496
    上海不分文理63512409417.7512409417.7403
    山东文史29553532536.9553532536.9503
    理工49525475489.9525475489.9443
    北京文史2505504504.5507505506480
    理工2488484486488484486423
    辽宁文史22563542549.8563542549.8482
    理工43530459476.2530459476.2369
    江苏文史68367315322.0367315322.0277
    理工130365337345.7365323344.9307
    广西文史45571483499.5571483499.5388
    理工83504446463.9504377459.5347
    河北文史36559538543.2559538543.2461
    理工61528487494.9528487494.9379
    内蒙文史21536494509.8536494509.8436
    理工42501369*451.5501369*451.5352
    江西文史57564546550.3564546550.3502
    理工115531493500.8531493500.8449
    贵州文史43
    535516522.9538516523.3453
    理工68476426439.6476426439.6369
    河南文史39542521526.7542521526.7447
    理工82529479488.7529479488.7385
    天津文史17476465469.2476465469.2428
    理工38467432440.3467432440.3400
    重庆文史14
    532518524.3532511523.3458
    理工28518478488.0518477487.5
    435
    四川文史34556530536.2556530536.2472
    理工62550523532.3550470530.7459
    湖北文史24543527532.9543527532.9445
    理工47502478486.2502478486.2388
    海南文史16701620636.6701620636.6522
    理工25735560598.0735560598.0481
    安徽文史29562547550.6562547550.6504
    理工57509484489.0509484489.0426
    云南文史29567541549.2567496546.0480
    理工43580506522.8580495522.5435
    福建文史573549511523.2549508522.3464
    理工1210512448463.6512448462.8393
    新疆文史20509484491.8509484491.8387
    理工45457422432.4457422432.4326
    西藏(汉/少数民族)文史5451/357
    409/326430/338451/357409/326430/338320/300
    理工3380357368.3380357368.3320/283
    陕西文史22510495500.6510495500.6400
    理工38480440448.4480440448.7363
    吉林文史11524468479.6524468479.6372
    理工29468425442.3468425442.3350
    青海文史24514446456.4514446456.4405
    理工36492371386.3492371386.3348
    湖南文史27541527531.9541527531.9495
    理工50502450459.7502450459.7414
    山西文史28511488494.7511488494.7405
    理工53471425435.7471425435.7352
    黑龙江文史17485446459.6485446459.6348
    理工33480403421.8480403421.8324
    甘肃文史23500485490.5500485490.5400
    理工42471439445.7471439445.9366
    宁夏文史16534511518.0534511518.0455
    理工24446426431.3446426431.3381

    * 1人断档,其余最低分426

    因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或自愿放弃志愿造成缺额,而进行征集志愿使部分省份录取线低于投档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85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英国、美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及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专业深度合作,建立了适应学生跨境学习需求的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境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目前每个秋季学期招生120名学生,分为四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各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1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3个本科专业。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普通类录取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蒙古、浙江、山东、河北、重庆、辽宁除外)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方式,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等情况调剂到相关录取未满额专业(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第二十一条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普通类在浙江、山东、河北、重庆、辽宁按照“专业+学校”的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北京、海南、天津、福建、广东、江苏、湖北、湖南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嘉庚学院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的方式投档录取的省份,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

    1.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相应的艺术本科线基础上,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内蒙古艺术类除外,对于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含调剂志愿,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内蒙古艺术类录取时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若出现录取排序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第二十一条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仅有英语、日语。

    第二十一条 同分专业录取原则:

    嘉庚学院原则上遵循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关于同分考生专业录取排序规则。福建普通类或艺术类考生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实施。

    其它各省市若无相关规定,如考生出现同分情况,普通类各专业录取则先以投档分(含平行志愿特征分或同分排位)高者优先;如投档分相同,以高考原始分高者优先;如高考原始分又相同,原则上按以下各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注:下文“综合”科目在“3+3”的新高考改革省市先看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看次高成绩;在“3+1+2”的新高考改革省市先看物理或历史成绩,再看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1.英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2.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法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3.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税收学、网络经济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专业依次按数学、英语、语文、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4.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风景园林、物联网工程、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机器人工程等理工科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艺术类各专业按照第十七条中的规定进行录取,若出现排序分数相同的情况(福建、内蒙古除外),如高考改革省份有同分排位,则同分排位靠前者优先,否则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先投档分(含平行志愿特征分)后原始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若以上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等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000元人民币;

    6.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7.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三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嘉庚学院及各院系还设立了中国银行奖学金、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五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六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 6288720)。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嘉庚学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嘉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嘉庚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jgxy.xmu.edu.cn (教育网) , http://www.xujc.com (公网)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 363105  

    联系电话: 0596-6288416 

    传  真: 0596-6288814 

    电子邮箱: admissions@xujc.com 

    咨询 Q Q: 651042041

    招生网站(WEB&WAP): http://zsb.xujc.com

    新浪微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 信 号: xujc_zsb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省份科类招生计划第一轮投档分数录取分数批次线
    最高最低平均最高最低平均
    广东文史41543527533.1543527533.1455
    理工73501456466.67501456466.67390
    浙江不分文理185582558567.61各专业录取分数
    595/496
    上海不分文理63512409417.7512409417.7403
    山东文史29553532536.9553532536.9503
    理工49525475489.9525475489.9443
    北京文史2505504504.5507505506480
    理工2488484486488484486423
    辽宁文史22563542549.8563542549.8482
    理工43530459476.2530459476.2369
    江苏文史68367315322.0367315322.0277
    理工130365337345.7365323344.9307
    广西文史45571483499.5571483499.5388
    理工83504446463.9504377459.5347
    河北文史36559538543.2559538543.2461
    理工61528487494.9528487494.9379
    内蒙文史21536494509.8536494509.8436
    理工42501369*451.5501369*451.5352
    江西文史57564546550.3564546550.3502
    理工115531493500.8531493500.8449
    贵州文史43
    535516522.9538516523.3453
    理工68476426439.6476426439.6369
    河南文史39542521526.7542521526.7447
    理工82529479488.7529479488.7385
    天津文史17476465469.2476465469.2428
    理工38467432440.3467432440.3400
    重庆文史14
    532518524.3532511523.3458
    理工28518478488.0518477487.5
    435
    四川文史34556530536.2556530536.2472
    理工62550523532.3550470530.7459
    湖北文史24543527532.9543527532.9445
    理工47502478486.2502478486.2388
    海南文史16701620636.6701620636.6522
    理工25735560598.0735560598.0481
    安徽文史29562547550.6562547550.6504
    理工57509484489.0509484489.0426
    云南文史29567541549.2567496546.0480
    理工43580506522.8580495522.5435
    福建文史573549511523.2549508522.3464
    理工1210512448463.6512448462.8393
    新疆文史20509484491.8509484491.8387
    理工45457422432.4457422432.4326
    西藏(汉/少数民族)文史5451/357
    409/326430/338451/357409/326430/338320/300
    理工3380357368.3380357368.3320/283
    陕西文史22510495500.6510495500.6400
    理工38480440448.4480440448.7363
    吉林文史11524468479.6524468479.6372
    理工29468425442.3468425442.3350
    青海文史24514446456.4514446456.4405
    理工36492371386.3492371386.3348
    湖南文史27541527531.9541527531.9495
    理工50502450459.7502450459.7414
    山西文史28511488494.7511488494.7405
    理工53471425435.7471425435.7352
    黑龙江文史17485446459.6485446459.6348
    理工33480403421.8480403421.8324
    甘肃文史23500485490.5500485490.5400
    理工42471439445.7471439445.9366
    宁夏文史16534511518.0534511518.0455
    理工24446426431.3446426431.3381

    * 1人断档,其余最低分426

    因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或自愿放弃志愿造成缺额,而进行征集志愿使部分省份录取线低于投档线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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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2021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校全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3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

      12-03
    •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1.学校全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学校代码:14117(全国代码)3.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9号(邮编363000)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6.学制:三年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所有专业男女兼招,比例....

      12-03
    • 黎明职业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黎明职业大学 学校代码:11317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 办学类....

      12-03
    • 福州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说明:  1.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档案分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的成绩。  2. 体育类专业....

      12-03
    •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一、院校层次、性质学校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232学校地址: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邮编362200)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12-03
    •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学校名称招生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数泉州华光职业学院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20201护理5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20202助产5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90306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2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70101K早期教育2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70102K学前教育70泉州华光职业学院670113K美术教育20泉州....

      12-03
    •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4046)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

      12-03
    • 福建农林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福建农林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福建农林大学创办于1936年,经过8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农林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

      12-03
    •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目前,保利文化已成功并购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正加快筹建保利艺术学院的步伐。保利艺术学院将依托保利集团的优势,引进国际资源,走国际化办学渠道。保利已与耶鲁大学、卡内基梅伦大学、巴德学院达成合作办学意向;故宫博物院、故宫学院已与保利正式签订协议,在厦门安防科技学院设立故宫....

      12-03
    • 厦门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注:辅助排序分为:语数两门原始分(含附加分)之和—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即指在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数两门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 院校代号院校名称类别选测等级投档最低分辅助....

      12-03
    •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为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简称“中职考生”)的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根据闽教学〔2020〕20号文,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2-03
    • 厦门理工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

      第一条 为保证厦门理工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厦门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1062)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

      12-03
    • 泉州师范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泉州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99)。2.办学类....

      12-03
    • 莆田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的全称为莆田学院(院校国标码:11498),英文译名:Putian University。第二条 莆田学院是....

      12-03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

      12-03
    • 福建外语外贸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英文名称为“Fuzho....

      12-03
    • 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

      院校代码科类院校名称投档分4592理工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210.01205114592文史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218.0800321 以下数据由高职单招网收集和整理,具体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院校公布为准。 科类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本次模拟计划数 模拟投档人数 最低分 最低位次 文史....

      12-03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

      12-03
    • 宁德师范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全称:宁德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98)(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四)学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

      12-03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为全国“双高校”,全国“优质校”,全国“双创”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

      12-03
    •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条 为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5号)等文件精神....

      12-03
    • 福建警察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福建警察学院(国标代码11495)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为福建公安....

      12-03
    •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简介第....

      12-03
    • 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精神,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12-03
    • 三明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校2021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三明学院 (国标代码:11311)第三条 学....

      12-03
    • 华侨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

      部分省市2018年单招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了,那么填报单招专业志愿时该如何选择单招学校呢?福建省厦门市单招学校哪个最好?高职单招网小编整理了2018年福建省厦门市高职单招学校有哪些?,供大家在报名选择专业院校时作参考,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为准。 华侨大学

      ....

      12-03
    •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招生章程-计

      为规范2021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高等....

      12-03
    •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为了确保2021年普通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和教育部、省....

      12-03
    •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为确保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13(国标....

      12-03
    •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一、院校层次、性质学校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232学校地址: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邮编362200)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12-03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

      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

      12-03
    •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

      为了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国标码13976)第二条 办学性质、层次....

      12-03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全国各省(市、....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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