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51职校招生网,为广大学子提供中职中专、高职大专、3+2院校、专科院校以及五年制大专学校招生信息!
  • 今天是:
首页 > 院校政策 > 广东地区
  •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来自:(9951招生网)已浏览43198次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28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历史)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普通类(物理)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9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每年评选各类先进,并给予适度奖励。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dxzz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xzzy.edu.cn/zsb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谭明成、李燕芳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授权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28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历史)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普通类(物理)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9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每年评选各类先进,并给予适度奖励。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dxzz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xzzy.edu.cn/zsb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谭明成、李燕芳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授权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28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历史)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普通类(物理)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9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每年评选各类先进,并给予适度奖励。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dxzz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xzzy.edu.cn/zsb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谭明成、李燕芳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授权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28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历史)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普通类(物理)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9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每年评选各类先进,并给予适度奖励。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dxzz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xzzy.edu.cn/zsb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谭明成、李燕芳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授权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28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历史)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普通类(物理)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9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每年评选各类先进,并给予适度奖励。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dxzz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xzzy.edu.cn/zsb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谭明成、李燕芳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授权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28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历史)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普通类(物理)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9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每年评选各类先进,并给予适度奖励。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dxzz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xzzy.edu.cn/zsb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谭明成、李燕芳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授权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以及历年分数线

    顶一下
  • 相关职业学院信息

    相关学院招生资讯

    • 惠州市仲恺技工学校?好吗?

      惠州市仲恺技工学校?好吗?是一所如何?的学校?学校的教学质量贵??师资力量?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惠州市仲恺技工学校?好吗?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吧,下面的文章对学校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对学校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 学校概况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经....

      11-26
    • 开平吴汉良理工学校计算机软件专业?

      开平吴汉良理工学校计算机软件专业教学质量?这是很多毕业后想要报考学校该专业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问题,这里,老师就学校的这一专业的一些信息做了如下的介绍,希望能对同学们选择专业有所帮助。专业名称计算机软件 专业热度71 所在地域广东 江门....

      11-26
    • 广东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

      广东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的招生需求是什么学校的这一专业教学质量针对上述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对专业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相信会对你选专业有很大帮助的。专业名称金融学 专业热度51 所在地域广东 广州 学校....

      11-26
    •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属于什么类型的专业毕业后是什么文凭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学校这一专业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问题吧,下面,小编就针对上述问题做了如下的详细介绍,感兴趣的同学可以通过阅读文章进行了解。专业名称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热度32所在地域....

      11-26
    • 广东惠州农业学校幼师专业?

      广东惠州农业学校幼师专业学校的专业招生对象和招生需求是什么样的你是否也有上述疑问呢不妨看一下下面的文章内容,相信会对你有很大的帮助的。专业名称幼师 专业热度32 所在地域广东 惠州 学校名称广东惠州农业学校 招生对象初....

      11-26
    • 龙川县技工学校?好吗?

      龙川县技工学校?好吗?是一所如何?的学校?学校的教学质量贵??师资力量?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龙川县技工学校?好吗?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吧,下面的文章对学校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对学校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 龙川县技工学校复办于2006年8月,是县政府投资兴办....

      11-26
    •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招生需求是什么学校的这一专业教学质量针对上述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对专业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相信会对你选专业有很大帮助的。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业热度71 所在地域....

      11-26
    • 广东医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广东医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教学质量?毕业后是什么学历有3+2教学模式吗?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的专业招生老师做了如下的详回答,对我校专业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深入了解一下。专业名称食品质量与安全 专业热度74 所在地域广东....

      11-26
    • 广东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2021年有哪些专业

      每个人适合的专业是不一样的,同学们在选学校之前,首先要了解的就是你自己想学什么专业,确定了专业之后,再根据专业去找学校,所以说,了解学校的专业开设情况是非常重要的,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成都棠湖科学技术学校的专业开设情况,同学们可以作为参考。广东电子信息高级技工....

      11-26
    • 兴宁市技工学校?好吗?

      兴宁市技工学校?好吗?是一所如何?的学校?学校的教学质量贵??师资力量?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兴宁市技工学校?好吗?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吧,下面的文章对学校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对学校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 兴宁市技工学校的历史,根据发展阶段,可分为三个时期....

      11-26
    • 广东海洋大学旅游管理专业?

      广东海洋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的招生需求是什么毕业后相当于什么学历初中没没毕业可以报考吗针对这一系列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同学们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以做了解。专业名称旅游管理 专业热度95 所在地域广东 湛江 学校名称广东....

      11-26
    •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专业?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是热门专业吗专业排名好多招生对象是什么针对上述问题,小编通过诸多信息整理得到了如下内容,对专业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文章内容,进行了解。专业名称土木工程 专业热度49 所在地域广东 广州 学校名称华南理工....

      11-26
    • 广州中职学校有哪些?前20排名

      中专学校也属于我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范畴,只是是由不同的部门管理。许多初中毕业的学生就想去中专学校学一门技术其实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下面择校网中职网小编就为大家来整理下广州中职学校有哪些,仅供大家阅读。 学校名称....

      11-26
    • 鹤山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印刷技术专业?

      鹤山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印刷技术专业排名是不是热门专业这是学校几年在招生过程中遇到的一个咨询比较多的问题,这里,老师就详细的为同学们介绍一下学校的这一专业学科,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专业名称印刷技术 专业热度61 所在地域广东 江门....

      11-26
    • 广东海洋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广东海洋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校的专业招生对象和招生需求是什么样的你是否也有上述疑问呢不妨看一下下面的文章内容,相信会对你有很大的帮助的。专业名称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业热度61 所在地域广东 湛江 学校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11-26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2021年

      同学们在学习和校园生活中都是以学校设施为依托的,好的学校环境对学生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接下来,小编会围绕宿舍环境、食堂环境、校园环境几个点,简要介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一.宿舍条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配备有十分完善的学生宿....

      11-26
    •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是什么

      一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决定同学们能不能去心仪的学校。那么,广东青年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是什么呢?以下是该校2021年的招生计划、学校代码、办学类型,专业代码、计划人数、学费等详细的信息。一、学校简介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是一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全日制学校。该校的....

      11-26
    • 珠海卫生学校2021年招生办联系电话

      其实小编觉得,了解一所学校最好的方式就是,打学校招生办电话,咨询招生老师,招生老师对学校的信息才是最清楚的,而且有很多在官网上找不到的信息,同学们都可以打学校招生办电话咨询,小编整理学校的招生办电话信息,同学们可以作为参考。 珠海卫生学校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

      03-20
    •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校的专业招生对象和招生需求是什么样的你是否也有上述疑问呢不妨看一下下面的文章内容,相信会对你有很大的帮助的。专业名称物流服务与管理 专业热度97 所在地域广东 湛江 学校名称湛江财贸中....

      11-26
    • 肇庆市农业学校(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2021年招

      肇庆市农业学校(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是肇庆市教育局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学校。学校创办于1929年,原校址在郁南县连滩,初创校名为“郁云共立喜泉初级农科职业学校”,此后改名为“广东....

      11-26
    • 广东惠州农业学校动物防疫检疫培专业?

      广东惠州农业学校动物防疫检疫培专业教学质量?这是很多毕业后想要报考学校该专业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问题,这里,老师就学校的这一专业的一些信息做了如下的介绍,希望能对同学们选择专业有所帮助。专业名称动物防疫检疫培 专业热度11 所在地域广....

      11-26
    • 东莞理工学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

      东莞理工学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招生需求高吗招生对象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学校这一专业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问题吧,这里,小编就这些问题做了如下介绍,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专业名称数控技术应用 专业热度32 所在地域广东 东莞....

      11-26
    • 广东林业职业技术学校现代文秘专业?

      广东林业职业技术学校现代文秘专业教学质量?这是很多毕业后想要报考学校该专业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问题,这里,老师就学校的这一专业的一些信息做了如下的介绍,希望能对同学们选择专业有所帮助。专业名称现代文秘 专业热度44 所在地域广东 广州....

      11-26
    •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药专业?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药专业的教学质量?毕业后是什么学历有3+2教学模式吗?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的专业招生老师做了如下的详回答,对我校专业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深入了解一下。专业名称中药 专业热度89 所在地域广东 惠州....

      11-26
    • 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类专业?

      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类专业毕业后相当于什么学历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的专业老师做了如下的回答,对这一问题有疑问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介绍,相信会对你有很大的帮助的。专业名称地理科学类 专业热度92 所在地域广东 广州 学校名称华....

      11-26
    • 佛山顺德区容桂职业技术学校会计专业?

      佛山顺德区容桂职业技术学校会计专业的招生需求是什么学校的这一专业教学质量针对上述问题,下面的文章做了详细的介绍,对专业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相信会对你选专业有很大帮助的。专业名称会计 专业热度53 所在地域广东 佛山....

      11-26
    • 河源技师学院2021年宿舍条件

      很多时候一所学校中所需要了解的信息是比较多的,这些都是需要学生自己去了解的,就如学校中的住宿情况、食堂环境等。那么就让小编来为同学们介绍和整理的有关于河源技师学院的住宿情况,以供大家参考了解。河源技师学院宿舍条件是标准的学生公寓,有6人间和8人间两种宿舍....

      11-26
    •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招生章程-计划-招生专业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

      12-03
    • 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2021

      学校每年都会对招生相关情况进行微调,这时候同学们拨打招生电话了解最新信息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小编会为大家提供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2021年的招生办联系电话、学校简介、师资力量给各位同学,给同学们获取最新资讯提供一个方式。一.学校简介广东省外....

      11-26
    • 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好吗?

      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好吗?是一所如何?的学校?学校的教学质量贵??师资力量?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好吗?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吧,下面的文章对学校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对学校感兴趣的同学不妨详细的看一下文章内容。   广东省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清....

      11-26
    • 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贵?

      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优势,同学们在了解学校时,要全面的了解,也要重点了解你比较关注的方面,当你对学校各个方面都了解清楚之后,再选择学校,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基本情况,同学们可以作为参考。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简介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公....

      11-26
    • 河源市南开实验学校2021年招生办联系电话是

      认识一所学校的方法是很多的,不过其中最方便的还是通过学校的招生热线进行咨询。同学们知道河源市南开实验学校2021年招生办联系电话吗?接下来,小编为同学们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且大致介绍该校的情况,为同学们的报考提供帮助。一.学校简介河源市南开实验学校是一所建立....

      11-26
    • 广东海洋大学交通运输专业?

      广东海洋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排名是不是热门专业这是学校几年在招生过程中遇到的一个咨询比较多的问题,这里,老师就详细的为同学们介绍一下学校的这一专业学科,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专业名称交通运输 专业热度96 所在地域广东 湛江 学校....

      11-26
    •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地址在哪里-怎么去

      学校的地址也是很多同学在填志愿的时候重点关注的因素,有的同学喜欢离家近点,而有的同学喜欢去远的学校独立,所以学校的地址对于学生来说非常关键,方便学生去往学校进行报名也方便我们了解更多的学校的周边情况。那么,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地址在哪里?怎么去?小编收集了相....

      11-26
    • 华南师范大学俄语专业?

      华南师范大学俄语专业属于什么类型的专业毕业后是什么文凭相信这是很多想要报考学校这一专业的同学都很想要知道的问题吧,下面,小编就针对上述问题做了如下的详细介绍,感兴趣的同学可以通过阅读文章进行了解。专业名称俄语 专业热度17 所在地域....

      11-26

    相关院校资讯

      无相关信息
快速择校报名登记

快速升学通道

职业学校 空中乘务 高铁动车 幼师学校 五年制大专 关闭